《漢謨拉比法典》就刻在壹塊石碑上,* * *包括282條。學者們公認該法典是基於蘇美爾人的立法原則,融合了塞穆的新發明。但對於哪些原則屬於蘇美爾人,哪些原則屬於色目人,他們有不同的看法,所以我們最好簡單地歸結為“美索不達米亞法制”最著名的記載。在考慮漢謨拉比法典的大前提之前,我們必須指出,法典缺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現代觀念。在漢謨拉比法典中,奴隸是完全沒有權利的,稍有過失就會受到可怕的懲罰。此外,法典中還提到了兩個法律階層:壹個是“人”,顯然是指貴族;另壹種是其他所有既不是“人”也不是奴隸的人。他們的法律待遇很差,但是他們有壹定的法律權利。與“人”侵犯“人”相比,“人”侵犯的是不如他們但不是奴隸的人,“人”對奴隸的傷害不亞於他對奴隸主財產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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