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合同的補充協議,符合合同生效條件,且無無效理由的,具有法律效力。合同補充協議是指當事人對合同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而達成的協議。補充協議是相對於現有合同而言的,補充協議是通過協議來補充現有合同的漏洞。
法律客觀性:
民法
第510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以補充協議;
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民法
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