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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206條的規定

法律分析:該條是關於權利轉讓時債務人行使抵銷權的規定。債權人轉讓其權利不需要債務人同意,轉讓在債務人收到債權轉讓通知時生效。如果債務人也享有債權,且債權已到期,那麽,在這種情況下,債務人可以依法向受讓人行使抵銷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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