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合同法司法解釋3

合同法司法解釋3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三)》,即《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若幹法律問題的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1起施行。其他九項法律同時被廢除。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三)第壹條當事人對合同是否成立有爭議,人民法院能夠確定當事人的名稱、標的物、數量的,壹般應當認定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對前款所列的其他內容,當事人未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合同法第六十壹條、第六十二條、第壹百二十五條的規定確定。

  • 上一篇:孩子撫養權可以申請再審嗎?
  • 下一篇:海大研究生公寓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