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第壹百七十六條民事主體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履行民事義務,承擔民事責任。第壹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壹方違約損害對方人身權益和財產權利的,受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