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合同可以約定法院的管轄範圍。但是,妳們約定的法院必須對案件有管轄權,否則,妳們之間的約定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糾紛有實際關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但不得違反本法關於分級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與糾紛有實際聯系的人民法院,但不得違反本法關於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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