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合同中關於實質性調整的條款

合同中關於實質性調整的條款

材料調整壹般是指在施工期間,由於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以外的原因,材料價格上漲或下跌超出允許範圍時,對材料價格的調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應當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下列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二)標的物;(3)數量;(4)質量;(五)價格或者報酬;(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 上一篇:中醫聯合診所合法嗎?
  • 下一篇:河南皇家特衛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簡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