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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關系和勞動關系的區別
法律分析:區別在於:第壹,關系的性質和對象不同,合作關系是利益分享關系,而勞動關系是勞動者與在現實勞動過程中提供生產資料的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不同於法律關系。合作關系的準據法是民法典並受其調整,而勞動關系的準據法是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員工名冊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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