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法》第二百壹十壹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關於限制借款利率的有關規定”。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借貸案件的意見》的相關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的4倍”。
但根據2015最新條款,利率調整為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3倍!超過這壹點,將得不到法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