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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受害者談論諒解書的技巧

法律分析:諒解書作為具有法律性質的書面文件,與本案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由被害人出具,法院會根據諒解書對行為人適當減刑或緩刑。我們和受害方談諒解書,主要是誠懇道歉,對事件的不幸表示遺憾,並積極對受害方進行相應賠償。壹般在完成相應賠償後,受害人可以出具諒解書,加害人可以獲得減刑或緩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下列公訴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真誠悔罪並取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可以和解: (壹)因民事糾紛,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刑事案件,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二)可能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瀆職以外的過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內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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