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和外國女人領了結婚證後和別的女人舉行婚禮或者叫別的女人老婆算重婚罪嗎?

和外國女人領了結婚證後和別的女人舉行婚禮或者叫別的女人老婆算重婚罪嗎?

應該——屬於重婚。

這種情況屬於已經與原配偶登記結婚,然後與其他女性舉行婚禮;雖然沒有和他人登記,但是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確實構成重婚。這就是:先合法婚姻,再事實婚姻。

重婚罪屬於“無訴”,即除非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法院不會主動受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刑法分則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上一篇:果園被淹如何維權?
  • 下一篇:懷化考上面試秘密培訓班靠譜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