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河道管理範圍內采砂、取土、淘金,必須按照批準的範圍和作業方式進行,並向河道主管機關繳納管理費。收費標準和收取辦法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