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律規定,禁止在高架橋下從事經營活動。整個高架橋,包括下面的空地,都屬於行車道。無論是建材還是其他業務,只要有人長時間工作或者有震動和粉塵,都是嚴禁的。在高架橋下開展經營活動,會導致對橋梁資源的搶奪,嚴重阻礙橋梁檢測維修的正常開展,對城市橋梁安全造成嚴重隱患。
高架橋下的禁止行為如下:
1.設置危險品場所和設施,停放或者裝載危險品。
2、建立各種經營場所和設施,包括洗車、修車、加油、商業、餐飲等。
3.擅自拆除或者損壞橋梁附屬設施、設備,以及其他損害橋梁附屬設施、設備的行為。
4、損壞、侵占相關設施和配件。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如亂丟垃圾、搭建、開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