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壹般職位分數線為50%。
通用崗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試×50%+申論×50%。
助理法官、檢察官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30%+申論×30%+法律專業知識×40%。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筆試成績(不含湖南警察學院教師職位和警犬技術職位)=行政職業能力測試×40%+報考×40%+警察招錄專業科目×20%。
湖南省行政職業能力考試為客觀測試,限時120分鐘,滿分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主要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數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