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戶口本破舊,需要更換。
3.戶口本登記頁已滿,需要更換。
4.戶口本丟了。
5.其他需要更換戶口簿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十二條,戶口薄、冊、表、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安部統壹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印制。公民應當繳納戶口簿和遷移證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