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六十壹條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的規定、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自己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壹百六十二條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問:簡要描述法律文件的類型。
答:法律文書的類別可以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分為不同的類別:
(1)根據制作人不同,可分為公安機關刑事法律文書、人民法院訴訟文書、人民檢察院檢察文書、公證文書、仲裁文書、律師實務文書。
(2)根據寫作和表達方式的不同,可分為記敘文、填空文、表格文和抄本文。
(3)根據語言的不同,可以分為報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