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化學工業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條化學工業必須貫徹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實行“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以管促治”的方針,堅決做到環境保護與生產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