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壹)患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二)正在懷孕或者哺乳嬰兒的婦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會危害社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