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72條規定了緩刑。緩刑是指行為人觸犯刑法,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先予定罪,暫不執行。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節輕微,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緩刑對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的,可以緩刑。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七十五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管;(二)按照檢查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三)遵守檢查機關關於接待來訪人員的規定;(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檢查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