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我批評書的結構和寫作方法。
1標題。在第壹行中間寫上“批評函”幾個字;並註明所犯錯誤的範圍或性質,如“違反財經紀律情況報告”。
2稱謂。註明提出書面批評的組織、單位或個人。比如學校黨委,公司人事部,x的秘書。
3正文。正文由三部分組成:所犯錯誤的事實;對所犯錯誤的理解;改正錯誤的決心和措施。
4簽名。寫上審核人姓名或公司名稱,放在年、月、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七條* *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關於緩刑監督管理的規定,情節嚴重的,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