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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卡期限法律條款

根據我國發布的《關於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對於商業預付卡會員卡,記名卡不設有效期,不記名卡有效期不得少於3年。合同第七條約定,期限為會員卡有效期,即開卡日至閉卡日之間的期間。第12條規定,會員自入會之日起90日內開始使用會員卡,但未按本協議約定的開卡日期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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