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產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