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稅法;票據法;保險法;公證和律師制度;房地產法)選三門課。
描述:
1,法學、經濟法、行政法、律師類畢業生報考本專業不需要考試;監獄管理專業需要選修《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或《民事訴訟法》的附加課程;其他專業需要修憲法、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四門課。
2.考生可以免修英語,但需要額外選修三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