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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缺陷可以作為離婚的條件嗎?(2)“經腹分娩”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倫理?是誰呀?

沒有生育缺陷不能成為離婚的條件,但是可以要求離婚。肚子生孩子是違法的。

家庭生活中,壹方不育,不是離婚的法律依據。是否選擇離婚,應由雙方協商解決。通常理解的“代孕”,即“通過腹部生孩子”,屬於人工輔助生殖技術的壹種。

壹方不孕不能作為離婚的條件,除非婚前知情,故意隱瞞(這叫騙婚,可以作為離婚的條件)。如果壹方以另壹方不育為由起訴離婚,另壹方會反訴遺棄,法院判決時會支持不育壹方。“中國法律不允許任何形式的‘代孕’。代孕違背公序良俗,損害公眾利益,被國家法律認定為非法。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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