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有區別的。未經法定許可主動實施安樂死,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不作為安樂死是指對瀕死患者實施安樂死,承諾不采取治療措施,包括摘除人工生命維持裝置,不構成故意殺人罪。如果是絕癥患者,由於精神和身體上的極度痛苦,只能在他和親友的要求下申請安樂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零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尊嚴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他人的生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