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堂之上法和民間法有很多不同之處。詳情請參考我的網站。
但總的來說:(按照李靜民的理論)基本法是憲法框架下的民法、刑法、行政法。憲法是政府組織法、制約政府權力法、保障公民權利法、國防原則法和國家主體尊嚴法。
民法調整社會主體的民事法律關系。
刑法是為了建立社會秩序而懲罰犯罪行為。
行政法是促進經濟發展、制定發展規則、形成合法政府和限制政府權力的具體規範。
憲法下三個基本法的確立,是基於三個支點總能平衡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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