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招收高職院校考生的高校,應於2019年7月5日前對高職院校考生畢業資格進行審核確認,並報省教育廳職教處審核。未能如期畢業者,取消其資格,招生院校根據批準名單辦理錄取手續,並發送錄取通知書。
“專升本”選拔範圍為我校2017屆應屆畢業生。推薦參加“專升本”選拔考試的人數為選拔範圍內各專業人數的20%,錄取比例控制在本專業參加選拔考試總人數的50%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