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對於早戀到底有多早還沒有壹個普遍的認識,也沒有壹個令人信服的專業定義。
不同國家的情況甚至不同。在中國,壹般認為大學之前(約18歲)的戀愛應認定為早戀,也有人認為第二性征之前(約12~14歲)的戀愛認定為早戀。
早戀的特點:
1,朦朧
處於早戀的青少年,不清楚早戀關系的發展結局。他們主要是渴望與異性單獨接觸,但對未來如何組建家庭,如何處理戀愛與學校的關系,如何區分友情與愛情,缺乏清晰的認識。
2.矛盾
早戀的青少年也是充滿矛盾的。他們想接觸,又怕被發現。早戀過程中,快感和痛苦並存。
3.變化性
早戀關系是壹種多變且不穩定的情感關系。青少年之間壹對壹的早戀關系缺乏持久性,壹般不會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