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紀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考核中,中央、國務院於2010 1110制定、頒布、修訂了《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
黨風廉政建設泛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指各級黨委、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應當承擔責任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