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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合同的主體

法律分析:法律沒有明確規定誰可以成為技術合同的主體,但對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主體有規定。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主體,法律主要限制轉讓方的資格,必須是擁有專利申請權的單位或個人,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受讓人不受限制,任何單位或個人都可以接受專利申請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這種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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