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3.40周歲以下(1982年4月23日以後出生)。
4.應屆畢業生求職時,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規定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執業醫師資格證、執業護士資格證;其他報考人員須在2023年4月23日前取得規定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執業醫師和護士資格證書。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