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代銷銀行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怎麽寫?

代銷銀行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怎麽寫?

寄售行營業執照涵蓋名牌珠寶、手表、皮包、高檔工藝品、二手奢侈品、書畫的寄售和代購業務。寄售銀行是指貨主委托寄售銀行代為銷售貨物,雙方簽訂相關服務協議。根據協議約定,寄售銀行對貨物沒有所有權,只有寄售期間對貨物的管理權,即貨物的所有權沒有轉移。寄售銀行只是在商品售出後收取壹定的服務費。不買斷,不現場借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營業執照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 上一篇:向鵬桑格活佛查詢網
  • 下一篇:簡述我國民事訴訟法及民事訴訟法解釋規定中免於證明的事實種類和範圍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