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加班是指在正常工作日或者周末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延長工作時間的行為,稱為“加班”。我國目前除機關事業單位以外的企事業單位要求員工在正常休息時間加班,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向員工支付三倍及以上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壹條。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壹般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壹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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