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與家庭、家庭成員有關的法律規定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是近親屬。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為家庭成員。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協議,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45條,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公婆。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為家庭成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50條* * *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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