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家庭寬帶公共網絡的知識產權法律基礎

家庭寬帶公共網絡的知識產權法律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二十八條。

第28條規定,電信資源的分配應當考慮電信資源的規劃、使用和預期服務能力。電信資源可以通過轉讓或拍賣來分配。取得電信資源使用權,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激活所分配的資源,並達到規定的最低使用規模。

  • 上一篇:集集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怎麽樣?
  • 下一篇:簡述加工合同的法律特征。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