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七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對未成年人承擔監護責任。國家采取措施,引導、支持、幫助和監督未成年連鎖吵架者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法律分析:父母打孩子是違法的,法律不允許打孩子。造成危害的,將追究責任。如果是通識教育,法院是不會受理的。如果傷情達到暴力虐待的程度,可以直接報警,然後法院會受理。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