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2003年5月,A公司取得鋼結構工程總承包三級企業資質,2006年8月,取得二級資質。2006年6月,壹輛2200。

2003年5月,A公司取得鋼結構工程總承包三級企業資質,2006年8月,取得二級資質。2006年6月,壹輛2200。

甲公司違反《建築法》強制性規定,《合同法》和《民法通則》超出資質等級範圍的,應當認定為無效合同。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承包人超出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並在建設工程竣工前取得資質等級的,當事人請求按照無效合同處理的,不予支持。”
  • 上一篇:幫我看壹些謎語,著急在線等。
  • 下一篇:論羅馬法的評價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