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偽造貨幣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偽造貨幣罪以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普通紀念幣、貴金屬紀念幣為目標的,依照刑法第壹百七十條至第壹百七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假普通紀念幣犯罪數額按面額計算;假冒貴金屬紀念幣的犯罪數額,應當以貴金屬紀念幣的初始銷售價格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