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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等級原則

價值位階原則是指當不同層次法律的價值發生沖突時,第壹層次法律的價值優先於第二層次法律的價值。

法律位階是指不同國家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法律文件在立法體制所確定的法律淵源體系中的效力、地位和位階。例如,中國的法律層級可分為:憲法、基本法、普通法、法規和行政規章。因此,當各級法律的價值觀發生沖突時,位階較高的法律效力優於位階較低的法律效力。

等級評定法的優缺點是什麽?

這種等級評價方法的優點是操作簡便,適應性強,避免了收斂或嚴/松的誤差,評價成本低。

等級評價法的缺點在於,它是最古老、應用最廣泛的員工績效評價方法之壹,因為它的成本低,而且能當場發現問題。但是,它也有許多不足和缺陷,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對每個評價指標賦予壹定的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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