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比例按照股東出資占公司註冊資本的比例計算。如公司原註冊資本為90萬元,股東出資65438+萬元,則股東持股比例為654.38+00/(90+654.38+00),即654.38+00%。除非股東之間或公司章程另有約定。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216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壹)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二)控股股東,是指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50%以上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股本總額50%以上的股東;
雖然出資額或者所持股份比例不足50%,但根據其出資額或者所持股份,對股東大會和股東大會的決議有足夠表決權的股東。
(3)“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控制公司行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