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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人員不應與誰發生關系,是否包括設計人員?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說明,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商、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商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的,不得承接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這說明工程監理單位必須獨立於施工方。但《條例》並沒有說監理單位必須獨立於開發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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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法》第三十二條

建設工程監理應當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以及建設工程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承包商在工程質量、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進行監督。”同時,要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和政策,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定職責。中國建設工程監理屬於業主項目管理的國際範疇。

人民網——開發商和主管的關系很微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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