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五十五條罪犯在服刑期間死亡的,監獄應當立即通知罪犯家屬、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監獄應當進行醫學鑒定。人民檢察院對監獄的醫學鑒定有疑問的,可以重新進行死因鑒定。罪犯家屬有疑問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犯罪分子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檢驗,作出死亡原因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