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拾得人主張賠償的權利,還規定賠償數額必須滿足拾得人保管遺失物的必要支出,否則由合法變為不合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壹十四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債權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