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為了履行憲法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能。檢察機關在人員配備、專業知識、實務力量等方面優勢明顯,保證了訴訟過程的準確高效。此外,人民檢察院作為國家機關,可以在訴前程序中更高效地與相關主體溝通,對維護社會公眾利益具有訴訟制度之外的深遠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