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濟法體系首先可以分為宏觀調控法律規範和市場調節法律規範,這樣經濟法體系首先由宏觀調控法和市場調節法構成,從而形成重要的“二元結構”,與經濟法調制對象上的“二元結構”相對應。
(2)上述宏觀調控法律規範和市場調節法律規範可以進壹步細分,從而形成經濟法體系中的各種部門法。其中,宏觀調控法包括三部部門法,即財政稅法、金融法和計劃法;市場監管法包括三部部門法,即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0頁)
答案分析
本題知識點:經濟法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