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權的對稱性“財產權”又稱“個人非財產權”。與人身不可分割且沒有直接經濟內容的權利。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人格權是法律認可的權利,它與作為民事主體必備條件的身體和人格相關。它隨著權利主體的存在而存在,隨著公民的姓名權、生命健康權、名譽權、肖像權等權利主體的消失而消亡。身份權是權利主體因某種身份和資格而享有的權利。它隨著當事人之間的相互身份關系而存在,隨著這種身份關系的消滅而消失,主要包括親權、監護權、繼承權、著作權等。
特性
(1)人身權離不開民事主體的人身,因此,人身權也具有不可轉讓的法律屬性。
(2)人身權沒有直接的財產內容,個人利益不能用金錢的價值尺度來衡量。
(3)人身權是壹種絕對的權利。也被稱為世界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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