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方民主參與的原則;具體體現在行政程序中相對人參加聽證、陳述申辯和申請復議的權利受到法律保護。
3.行政效率原則;具體體現在精簡程序,減少行政浪費,明確辦事時限,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不停止執行。
4.程序正義原則;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活動中合理處理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的關系,在程序上平等對待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