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為了防止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受到非法侵害,制止非法侵害,給非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無限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的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毆打、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身傷亡,不屬於防衛過當,但仍屬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