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建設項目必須進行監理:
(壹)國家重點建設項目;
(二)大中型公用事業項目;
(三)住宅小區項目開發建設;
(四)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五)國家必須監督的其他項目。
《工程建設監理條例》第8條規定,工程建設監理的範圍:
大中型項目;
(二)市政和公共工程項目;
(三)政府投資開發的辦公樓、社會發展項目和住宅項目;
(四)外資、中外合資、國外貸款、贈款、捐贈建設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