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建築工程的法律定義

建築工程的法律定義

建設部發布的《工程建設項目實施階段方案管理暫行規定》明確指出,工業建設項目實施階段方案是指民用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及設備安裝工程、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等新建、擴建、改建活動的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階段應當遵循的相關工作步驟。施工準備階段分為建設項目申請、委托建設監理、招投標和施工合同簽訂;施工階段分為施工許可收集和施工;竣工階段分為竣工驗收和保修期。工程建設項目申請開工,是指項目前期工作結束,開始施工準備階段;取得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意味著施工準備階段結束,施工階段開始;竣工驗收意味著施工階段結束,竣工階段開始;保修期滿後,所有工程建設項目實施階段的程序結束。
  • 上一篇:法律和法律的區別
  • 下一篇:老公寫日記不給我看,我就經常偷看。但是對他來說寫日記沒什麽。只是我們在壹起的瑣事,往往對我來說是對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